第151章_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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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精美的丝绸,价值连城的白玉,耀眼的黄金。

  不用怀疑,此时此刻,在迪亚士眼中,着华服佩玉带挂金牌的孟不只是天使,更是一座金山,浑身上下都闪着金光。

  “赞美!”

  他千辛万苦,冒着死亡的风险来到东方,为的是什么?

  发财!

  用金币堆满整间屋子,送上华贵的丝绸,再高傲的-贵——妇也将拜倒在他的脚下。

  能够帮他实现这一切的人,就在他的眼前。

  迪亚士曾是个虔诚的教徒,但为了黄金和丝绸,他不介意改变信仰。

  这就是早期的欧洲冒险家,打着各种名号,目的却只有一个,金子,更多的金子!

  迪亚士的目光过于炽热,就像饿了数天的乞丐突然看到一顿大餐。

  孟本想和蔼一点,友善一点,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如何也友善不起来。

  咳嗽一声,勉强压下想揍人的冲动。

  现在还不是时候,先摸底,其他的,稍后再说。

  迪亚士想要的无非是财富。

  孟可以给他。

  前提是,他心甘情愿为自己干活,别生出其他不好的念头。

  东方的丝绸,瓷器和香料,贩卖到欧洲,每一样都价值不菲。至于茶叶,孟决定上疏朝廷,不只对欧洲,对大食人也实行限购。

  没有茶叶,欧洲人就无法解决长途航行遇到的困难,即使冲过奥斯曼帝国的封锁,也走不远。到达美洲,更是想都别想。

  若论此举是否会对历史产生影响,孟表示,只要对华夏有利,他完全不介意欧洲再贫穷几百年。

  孟不会葡萄牙语,大食语同样不行,英语还算不错。可惜,十五世纪的欧洲,法语,西班牙语和德语的流通范围更广。而且,中古时期的英语和现代英语差别极大,无论词汇还是语法,都有相当大的区别。甭说迪亚士是个葡萄牙人,就算面对真正的英格兰人,孟照样无法沟通。

  打个比方,能熟练读写现代汉语,不代表能完全掌握文言文。会写宋体字,遇上大篆照样晕头转向。

  这个时候,通译的用就表现出来了。

  大明的伯爵,佛郎机的冒险家,却需要通过大食语沟通,也算是一件趣事,

  虽然,这场谈话的内容同“有趣”两个字相差十万八千里。

  经历过最初的激动,迪亚士逐渐冷静下来。

  按照通译教授的礼仪,郑重向孟行礼。

  孟抬手,“请坐。”

  按照迪亚士的身份,本来只有站着说话的份,不客气点,跪着也说得过去。孟如此客气,自有他的理由。

  从丁千户口中,他对迪亚士有了一定了解。这个人很有趣,会相当就用。说不准,真是他的后代发现了好望角。

  那位葡萄牙航海家的祖父和父亲同样喜欢冒险,也曾跟随船队出航。是不是到过东方,就未可知了。

  “迪亚士先生是佛郎机人?”孟笑着说道,“是搭乘大食的海船来到大明?”

  通译翻译之后,迪亚士连忙点头,“是的,尊贵的爵爷。”

  迪亚士不清楚大明的封爵和葡萄牙有什么不同,但这并不妨碍他确信孟是个了不起的大贵族。

  下意识的攥紧拳头,心仍跳得飞快,黄金之国的伯爵,他果然交了好运。

  “来到东方,是受的指引。能见到爵爷,更是我的荣幸。”

  “是吗?”孟笑笑,“迪亚士,我对佛郎机很感兴趣,对欧罗巴也是一样。”

  “爵爷知道我的国家?”

  “不是太了解,大概知道一些。”孟点头,仿似不经意的问道:“大不列颠和法兰西还在打仗?圣罗马帝国的国王,现在是谁?是哈布斯堡家族的成员吗?

  “爵爷……”

  迪亚士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之前准备好的说辞全部落空。他想假称自己是一名贵族,以期得到孟的另眼相看,可惜,孟对欧洲的了解完全超出他的想象,这条路很可能行不通了。

  见迪亚士沉默,孟皱眉,“怎么,你不知道吗?”

  “不是。”迪亚士忙道,“我只是惊讶,爵爷竟会对我的国家如此了解。”

  “这有什么?”孟嗤笑,好似看透了迪亚士,“迪亚士,你对大明的了解还不够。”

  “是。”迪亚士有些冒汗,“感谢爵爷的提醒。”

  见人老实了,孟才继续道“我知道你想要什么,迪亚士,我可以实现你的冤枉。”

  两枚算不上精美的金币出现在孟手里,互相碰撞,发出一声轻响。

  这是丁千户带回来的。

  听到孟的话,迪亚士猛的抬起头,“爵爷,您说的都是真的?”

  “自然。”孟脸上的笑意加深,“但是,你必须向我证明你的价值。否则,我的属下能将你从海里捞上来,照样能把你再扔下去。”

  孟这番话说得太直白,实在不符合-官-场-美学。

  “伯爷,这……”通译有些犹豫。

  “直述即可。”

  威胁人,就要平铺直叙,比出拳头。拐弯抹角,这个佛郎机人未必真能听明白。和这个时期的欧洲冒险家打交道,甜枣可以给,大棒更要上,必要时,还可换成狼牙棒。

  孟不在乎迪亚士是否宣誓向自己效忠,他向上帝发誓,自己也未必会信他。但孟相信,只要给出足够的利益,顺便讲明不合的后果,就能让这个佛郎机人尽全力为自己做事。

  中世纪的欧洲,-权-至高无上,国家的观念尚未根深蒂固。骑士被他-国雇佣,提着刀盾攻打自己国家的情形并不罕见。最有名的是日耳曼骑士,堪称王牌雇佣军。

  到了中世纪末期,此类情况少了,可有钱能使鬼推磨,给出相当的报酬,照样金币在前,国王靠后。

  迪亚士很纠结,孟则是老在在。

  从一开始,他就抓准了迪亚士的弱点,挖好了坑,只等着这个佛郎机人自己往下跳。

  美洲是一定要去的,欧洲也可以顺道去一趟。

  开辟新航路的人,在史书上换个名字也不错。

  端起茶盏,抿了一口,孟相信,迪亚士一定会给出让他满意的答案。

  “尊贵的爵爷,”迪亚士站起身,郑重说道,“以上帝的名义,我宣誓向您效忠!”

  话落,单膝跪地,就要去牵孟的手。

  孟没动,通译已经蹦起来,上前一把薅住迪亚士的衣领,厉声道:“你这夷人,竟敢-冒-犯-伯爷?!”

  听到通译的叱喝,门外守着的亲卫眉眼倒竖,冒-犯-伯爷?这还了得!

  转眼之间,房门大开,亲卫冲进室内,迪亚士被按倒在地,动弹不得。

  “行了,放开他。”

  “伯爷?”

  “无事,误会罢了。”

  亲卫不敢抗命,离开时,又狠狠瞪了迪亚士几眼,光明正大的踹了他两脚,理由很正当,警告一下,以防万一。

  “起来吧。”

  迪亚士站起身,揉着发青的眼眶,丝毫不敢抱怨,见孟正看着他,忙放下手,说道:“爵爷,我会绘制海图,还能制造火炮。”

  孟瞬间严肃了情,“此言当真。”

  迪亚士点头,取出被河水浸泡过的马可波罗游记,翻到中间一页面,狠狠心,用力扯了下来,递给孟。

  “爵爷,这是我向您效忠的诚意。”

  这张书页比其他书页要厚一些,明显是两张书页粘合而成。

  孟接过书页,用随身的匕首小心划开,很快,眉头皱了起来。

  书页中夹着一张图纸,可惜大半被海水浸染,完全看不出上面画的是什么。

  拎起图纸,孟看向迪亚士,这就是所谓的诚意?

  看到孟手中的图纸,迪亚士如五雷轰顶,焦急道:“爵爷,我发誓,这是一张火炮图纸!”

  孟捏了捏额角,之前是图纸,现在也是废纸。

  这位仁兄怕是忘记他带着书在海里泡过。被救上船,也没有第一时间查看图纸的情况,不然的话,不会是这个样子。

  实在看不出什么,孟只能放弃,转向通译,道:“问他,这上面的内容,他还记得多少?”

  通译询问迪亚士,对方立刻由沮丧变得精起来。

  “爵爷,我记得大部分!”

  “真记得?”

  “向上帝发誓,不敢欺骗您。”

  “那好,画下来。”

  孟着人准备纸笔,知道迪亚士不会用毛笔,让长随找些木炭送来。

  “劳烦赵通译了。”看着这个红毛画图,没画完,别让他出来到处跑。

  “下官领命。”通译拱手,一定完成任务。

  迪亚士抱着游记和纸笔离开,他比孟更急于将图纸复原出来。

  厢房内又剩下孟一人。

  茶水已经凉了,略微苦涩的味道,让他的大脑更加清醒。

  迪亚士这个人,比他预想中的更加有用。

  欧洲的火炮,在这个时代,最用名的就是被大明仿-造的“佛郎机炮”。迪亚士画出的图纸会是什么样,他很期待。

  还有火铳,迪亚士能画出火炮图纸,对火铳也应该有所了解。

  如果证实可用,可独辟一间工坊,令工匠试造。

  想到这里,孟又摇摇头,在大宁制造火炮易招人口舌,也不合朝廷规矩。更重要的是,万一永乐帝再下一道技术保密的敕令,把工匠调走,他哭都没地方哭去。

  不如将图纸送去北京军器局,工部会记着他的人情,有沈瑄在,功劳均摊,落在大宁的好处也不会少。

  对,就这么办。

  打定主意,孟起身去了书房。

  提笔写就两封书信,一封送往北京,一封送往宣府,又将信中的关键内容誊写到奏疏上,盖上官印,令亲卫即刻启程,快马加鞭送往南京。

  大食商船,佛郎机火炮,从欧洲来的冒险家,即将再次起航的郑和船队。

  孟心中有许多不确定,却有更多的兴奋。

  沈瑄不在身边,这种兴奋无人分享,搓着手在书房内转悠几圈,仍是平静不下来。干脆向定国公学习,换身衣服跑到府内校场找人切磋。

  伯府内的亲卫和锦衣卫一起被吓到了。

  和兴宁伯切磋武艺?开什么玩笑!

  燕山后卫一直有传言,兴宁伯是沙场真英雄,铁血纯爷们,靖难期间,一战斩首八级,武力值非同一般。

  此言若是属实,同他切磋是找-虐,没人愿意干。

  若纯属虚构,更加糟糕。万一在切磋过程中失手,不小心让兴宁伯擦破点皮,磕碰到哪里,百本百有定国公在后边等着。握拳尚好,擦刀的话,小命休矣。

  无论哪种情况,敢和兴宁伯比划都是找死。

  军汉们耿直,喜好用拳头发展友谊,发展到鞑靼瓦剌兀良哈都没关系,对象是兴宁伯,坚决不行。

  亲卫和锦衣卫-抵-死-不从,孟只能一个人在校场里舞刀弄枪,狂劈腰刀五十下。

  劈完发誓,他再也不嘲笑沈瑄没朋友了。

  这就是高处不胜寒,寂寞寒江雪的感觉吗?

  手持腰刀,孟抬头望月,深深叹息。

  劈刀的结果,一连几日,孟的胳膊都酸得抬不起来。

  即便如此,也要每日到衙门点卯,认真工。

  处理完公务,还要换上一身蓝色便服,戴上幞头,带着几名亲卫到城外军屯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就地解决。

  三月下旬,北疆冰雪消融,边塞各卫所陆续开始春耕。

  军屯,商屯,民屯,都忙碌起来。

  四处可见在田间劳的军汉和扛着锄头的壮丁。

  农具不是问题,但耕牛的数量有限,即便使用朝廷的耕牛要交税,仍有许多边民到有司登记,排队等着领取耕牛。

  北疆地广人稀,从山西移民也是优先充实北京。

  大宁的常驻人口仍旧不多,倒是往来的兀良哈和女真部落渐有增幅多的趋势。

  朝廷在开原广宁开了互市,主要交易马匹牲畜。大宁成为了粮食,皮毛和布帛的集散地。有言官借此弹劾,永乐帝不但没有追究,反而给孟发了敕令,许大宁每年夏秋两季开互市,征收的税额,依开原和广宁例上交户部。

  孟询问过朱高燧,又同大宁都司上下商量,决定上交户部之后,再从税额中取一成上交皇帝内库。

  考虑到拿钱的是皇帝,朝中御史言官蹦跶两回,被按下去,也只能摸摸鼻子认了。

  内库属于皇帝的私人财产不假,但遇到天灾**,需要发放灾款救济粮时,皇帝自己拿出的钱未必比国库少。如崇祯时期,发给辽东的兵饷,大部分就是皇帝自己掏腰包。

  向户部要?就两个字,没钱。

  哪怕满朝官员都富得流油,到皇帝面前照样哭穷。

  国库里的钱都哪里去了?

  大概只有天知地知,朝堂上的诸公知。

  会造成如此窘境,崇祯自己有责任,最大的责任却还是在那些叫嚷着家国天下,党争得不亦乐乎,拿孝敬一点不手软的-官-老-爷-身上。

  永乐朝,朝堂上的斗争始终存在,可斗争归斗争,活一样要干。

  敢整天掐架不干实事,绝对是回家种田的节奏。惹怒了朱棣,发配充军,砍头扒皮,换着样来。

  人言朱棣好杀,可在某些时候,举起刀子远比以德服人有用得多。

  大宁钱交上,皇帝很满意,户部也松口,群臣不会自讨没趣,大宁成为了继开原广宁之后,北疆的第三个互市。

  春耕过后,随着夏季的到来,城内的兀良哈和女真人会多起来,届时,又将是另一番不同的景象。

  出城之后,天空飘起细雨,意外遇上了从北京归来的沈瑄。

  大红的麒麟服装,黑色幞头,扬鞭之际,眉峰更见凌厉。

  马蹄踏过官道,不见扬起沙尘,却染上了青草和雨水的气息。

  孟迎了上去,他没想到,沈瑄会回来的这么快。

  “国公爷。”

  骑士勒紧缰绳,骏马嘶鸣,用力踏着前蹄。

  沈瑄没有多言,只道一句:“进城再说。”

  孟点头,随沈瑄一同回了大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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