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2章:密西西比_明末黑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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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2章:密西西比

  大明王师就是来报仇雪恨的,故而可以直接跳过谈判环节了,省事省时又省力,炮击就是最好的交涉!

  此前黄廷在登陆之后,急于北上与郑成功所部汇合,只是兵围蒙哥马利城,并未对伯明翰城下手。

  这下就给了詹姆斯二世一个难得的缓冲时机,可以凭城固守,等待附近的勤王之师。

  可是该城的城防水准是无法抵挡明军大口径重炮的攻击的,炮弹打在城头上,就像在用凿子进行冰雕一样。

  一时间尘土、木屑、碎石、残肢都飞溅到了半空,一次集中火力的炮击便可以在城墙上硬生生锤出一个七八米宽的缺口。

  在得到舰炮火力帮助的倭军攻陷蒙哥马利之后,远征舰队已经完全控制了亚拉巴马河下游。

  伯明翰城虽然不是濒临亚拉巴马河,但距离比较近,这就大大便于远征军获得补给,完全不愁吃喝了。

  詹姆斯二世才稍微喘了一口气,结果发现自己又面临跟在都城时同样的局面了。

  原因很简单,黄廷发现该城西北方向也有一条河,距离该城不到五十里。

  这就大有可为了……

  再次来个水淹敌城?

  这有何不可呢?

  将在外,君命……

  黄廷当然知道自己的尊师是个何须仙人也!

  打仗不要面子,注重里子。

  如何能占便宜就如何来,这就是务实且高效的策略。

  有这么天然的好东西,干嘛还要让士兵们强攻敌人的城头呢?

  说干就干!

  翌日,黄廷便命令麾下的装甲部队从事第二职业,摇身一变就成了巨型工程队!

  有了上次挖迷你人工运河的经验,这次大家便驾轻就熟了。

  不过先要挖掘环城壕沟,别让城里的英国佬都跑了。

  这次真的是环城壕沟,比上次的准环城要靠谱多了。

  没了敌人舰队的阻拦,工程队可以进行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挖掘了。

  此举被视察城防情况的丘吉尔尽收眼底,黄皮猴子居然在炮击过后放弃工程,而是努力挖掘壕沟。

  这似乎有些……

  丘吉尔心里纳闷,觉得黄皮猴子打算长期围城了。

  总是感觉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哪里出现了问题。

  至于是否在被围城之前突围,还是要詹姆斯二世做决定。

  在商议的时候,丘吉尔忽然看到有人不小心碰到了杯子。

  桌子上瞬间就被流出来的水给淹没了,他这才恍然大悟。

  黄皮猴子极有可能打算故计重拾,在看过伯明翰周边的地图之后,丘吉尔更加坚信自己的推测了。

  詹姆斯二世一听,也被吓得不轻。

  这里可不是新伦敦,没有舰队保护。

  如果黄皮猴子再次来个水淹城市,自己可就难以突出重围了。

  经过简短商议,詹姆斯二世当即决定连夜突围,先向西抵达密西西比河畔再说。

  没什么可犹豫的了,一旦在伯明翰被围,突围便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了。

  趁着黄皮猴子的壕沟尚未完工,必须立刻组织军队突围。

  晚上十点,由近卫骑兵团开路,两万英军连夜保护王室向西突围。

  黄廷闻讯也没有马上下令追击,因为自己麾下的骑兵寥寥无几。

  缴获的千八百匹战马,还要留着打击四处乱窜的英军游击队。

  即使追击向西逃窜的英军残部,还需以坦克和步兵为主。

  更何况有飞机负责侦察敌情,在平原上找几万猎物并不困难。

  愿意连夜出逃的人,当然可以跟着王室一起跑路。

  在“被抓就为奴一辈子”的恐吓下,原来住在伯明翰城内的居珉也跟着王室一起跑路了。

  大家都不想去挖矿,更不想挖矿挖到死,跑路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在听说城头出现了巨大缺口之后,城内的人就都觉得这座城守不住了。

  能跑多快就跑多快,能跟着王室一起跑路就可以极大增加自己的安全感了。

  于是诞生了约八万人连夜出逃的盛况,可惜光线不好,远距离看不见……

  黄廷获悉此事后,也只能莞尔一笑了。

  英国佬的嗅觉倒是比狗鼻子还灵敏,自己这人工河还没竣工呢,对方就被吓跑了。

  白挖了?

  不白挖!

  以后大明子珉进驻该城后,还可以完成剩余的部分,城里就不缺水了。

  经此一役,黄廷也决定,以后只要英国蛮夷赶进城固守,咱就将挖河道的事情进行到底!

  咱爷们不怕费时费力,就看尔等怕不怕被水淹了!

  打扫伯明翰这边的战利品的事情,就交给郑家骐来负责了。

  黄廷带着一万本部人马继续向西追击,倒是要看看詹姆斯二世如何将他的几万人给弄过河去……

  一六八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经过数百英里的长途跋涉,詹姆斯二世的部队终于抵达了孟菲斯。

  这是一座位于密西西比河畔的小城,詹姆斯二世打算在此地渡河,然后顺流而下,彻底甩开身后的追兵。

  可惜这里的船只完全不够用,所以这个设想根本行不通,能让全员渡河就算是万幸了。

  渡河的船只其实也不够,别无他法,丘吉尔只能下令全军砍树做成木筏子。

  可是糟糕的消息比渡河的速度还快,第二天便传来了游骑兵的报告,说敌人已经追近了。

  这个坏消息几乎让英军上下集体发疯,黄皮猴子真是太可恶了,简直就像一条恶狗!

  好在河面很宽的密西西比河对己方来说是个困难,对敌人来说更是个追击的障碍。

  丘吉尔立即下令全军渡河,王室乘坐船只先行去往对岸。

  只要放弃所有重武器,那就能够加快渡河速度了。

  除此之外,还有简易渡河法。

  也就是将自己绑在一根圆木上,手里拿着实现做好的船桨,那就可以控制漂流的方向了。

  的确原始了一些,可现做独木舟已经来不及了。

  凑合用吧,喝点河水总比去黄皮猴子的矿场喝水要好吧?

  在敌军来袭消息的刺激下,英军展现出了极高的效率,只用了三个小时,就具备了全员下水的能力。

  有船的坐船,没船的做木筏,没木筏的就抱着一根圆木下水。

  虽然的确有不少人被淹死,可是大部分人还是成功抵达了对岸。

  对岸是西班牙人的地盘,此时英军上下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

  更重要的是,当地的西班牙人在明白了黄皮猴子即将杀过英西两国的界河的消息后,也惊慌失措地开始向西南方向跑路。

  在西班牙人看来,数万英军都如此仓惶地逃窜,追杀而来的黄皮猴子一定更加可怕。

  他们连英国人都不打算放过,能放过他们这些西班牙人么?

  肯定是不会的!

  不想死在黄皮猴子枪口下的话,那就得立刻跑路了。

  当过河的英军士兵在对岸生火取暖之际,大明远征军便已经抵达了河畔。

  黄廷不说废话,也没目送猎物离开,直接下令炮击。

  只要重炮够得着的目标,就一律轰他个地动山摇,鬼哭狼嚎!

  不得不说,密西西比河的确很宽,工兵搭建浮桥估计的三四天时间。

  黄廷一看地图,发现在渡过该河之后,己部还要连续横渡好些条河流。

  这难度堪比在水网密布的江南地区作战了,感觉有些得不偿失了。

  思考了一天之后,方才做了决定,全军沿密西西比河东岸南下。

  由于两个军所辖的四万倭军都留给了郑成功与郑家骐,黄廷也不担心英军会卷土重来。

  真要是发生这种事,那反而是方便了自己,可以与郑氏兄弟一道将其一网打尽了。

  反之,那就可以结束在英属北美地区的作战行动了,以后转战西属北美的得克萨斯地区。

  再说凛冬将至,决定不能再次上演去年那种狗屁倒灶的事情了。

  全军近万人向墨西哥湾北部岸边开拔,就近接收舰队送来的补给。

  然后择时借助舰队,将部队运输到得克萨斯去。

  对黄廷来说,将全军挪到对岸是很麻烦的事情。

  可用揭暄的舰队的话,也就是举手之劳,这便是海军与陆军的本质差别了。

  等黄廷所部抵达目的地,已经是春节之后的事情了。

  远征军第二十三军已经占据了塞维利亚(新奥尔良),第二十四军则驻防马拉加(加尔维斯顿)。

  这两个军都已经划归黄廷指挥了,因为某尊师已经想到了郑成功所部兵力不足的事情,倭军就是用来为其补充的兵源。

  倭军善于干脏活累活,刚好可以给郑成功解燃眉之急。

  否则凭借三五万郑军,根本无力控制荷属北美与英属北美的广袤地区。

  此时曾英指挥的第十五、十七、十九这三个军已经攻入了得克萨斯腹地,目前已经在萨拉戈萨(达拉斯)以北地区作战了。

  一想到能又与五师弟并肩作战,黄廷便开心不已,等舰队一到,便命令全军登船。

  绕过位于得克萨斯东南部的沼泽地,在马拉加湾(加尔维斯顿)以东重新登陆。

  从这里北上,配合曾英的部队,对该地区的西班牙与英国部队进行地毯式扫荡。

  黄廷的首要目标还是詹姆斯二世,这家伙在意识到自己南下之后,应该还活动在孟菲斯对岸一带,因为这里便于再杀过去。

  唯一让黄廷感到厌倦的是,好不容易走完的路,又得重新走一遍……

  好在自己手里又有了六万人,飞机、坦克、导弹、重炮,重武器一样不少。

  从墨西哥湾到孟菲斯,舰队逆流而上大概需要五天时间。

  在确定可以得到舰队的补给与炮火支援后,黄廷这才带兵北上。

  等自己消灭了詹姆斯二世的部队,届时曾英应该已经抵达得克萨斯北部了。

  两部便可以齐头并进,向北进攻,从而一举收复内陆的失地了。

  计划是好的,但鬼知道詹姆斯二世那孙子跑到哪去了。

  黄廷带着手下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才走回来,对这片地区的变化情况完全不了解。

  好在当地有反西亲明的印第安酋长介绍了相关情况,酋长会说西班牙语,那就容易沟通了。

  通过了解,黄廷得知詹姆斯二世的部队已经在这一带活动,甚至会去得克萨斯以北的地方,尤其是以洗劫印第安部落为主。

  这也是酋长向其提供情报的根本原因,从其所作所为来判断,这些玩意完全就是一群土匪。

  话说回来,对方真要是这样的话,己部反倒容易下手了。

  用附近的印第安部落做诱饵,便可以干几锤子的买卖了!

  黄廷所部没有分散出击,全员集中在一起,隐蔽在一处谷地的话,英军游骑兵是很难发现的。

  最多看到天上盘旋的飞机,仅此而已,获得明军的情报基本靠猜……

  黄廷以俘虏的全套武器装备,外加赠送一些食品、药品、生活用品为条件,说服了这名酋长为自己充当诱饵。

  设伏地点不是平原,而是一处河谷。

  这种地方便于隐藏伏击部队,还会限制英军骑兵的机动。

  并不需要出动坦克,步兵有火箭筒和机枪,加上大量的手榴弹,照样可以干翻对方骑兵。

  勾引猎物上钩也很容易,让酋长派出一些勇士,带着一些牛皮,装作出去交易。

  等见到猎物,扭头就跑,将其勾引到冒出袅袅炊烟的河谷里,那就算是齐活了。

  为了保护盟友,黄廷还让上百士兵换成对方的装扮,脸上涂了油彩,脑袋上插着几根靓丽的鸡毛……

  这位妆效果完全可以以假乱真了,只不过皮衣里面有钢板,可以起到给躯干部位防弹的效果。

  勾引了两天,等第三天上午十点左右,还真有大约五十英军骑兵上钩了。

  仗着自己使用左轮步枪,完全无视印第安人,直接就向河谷的位置冲杀过来。

  只是今天这个印第安部落与其他部落稍微有一丢丢不同,该部落有很多机枪……

  战斗仅仅持续了不到五分钟就结束了,再没有一个英军骑兵能坐在马背上。

  轻伤的也被五花大绑起来,然后从其嘴里便获得了黄廷需要的一些情报。

  尽管很破碎,但通过情报,结合地图,大概能确定一部分英军的驻扎地点。

  英军目前仍然缺乏战马,大部分人都步兵,所谓的机动性就不复存在了。

  接下来,黄廷所部的任务就很简单了,那就干一票大的。

  先向詹姆斯二世的一条胳膊来上一锤子,试试自己的手气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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